甲子阳木
25-12-21 20:16

#孙颖莎# #竹席问马#

《甲方的荒唐言 乙方的辛酸泪》

2025年12月14日CN乓协官网承诺:“将持续完善运动员健康保障与伤病预防机制,做好长远职业发展的支持与服务工作。”

2026年《中国乒乓协注册运动员标准合同》第三条第2款:“乙方(运动员)有义务提高自己的运动能力,并确保自己在训练和比赛中的身体健康。”

竹席问马:http://t.cn/AXUBk66W

短短几日,一记暴冲,乓协就把自己以书面形式承诺的“持续完善运动员健康保障与伤病预防机制”撇脱给了“乙方”。运动员则需要“确保”自己的健康了。乓协热衷玩变脸,喜欢拉完了赶紧吃。我不关心。我的疑问有二:

一是如何才能“确保”身体健康呢?需要强调的是,这是“合同”内容,双方签署即产生法律效力,运动员一旦不再“健康”了,不仅违犯合同约定,还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然而,对竞技体育运动员来讲,其职业性质就是挑战身体的极限,无论是训练还是比赛,随时随地、无时无刻无不面临“不健康”的威胁。更要命的是,恐怕大部分运动员尤其主力队员本身早已遍体鳞伤了吧?

既然运动员属于“带(伤)病上岗”,合理推测乓协啥也不干,等着吃违约金都可以盆满钵满府库丰盈了。

二是“确保自己……的身体健康”。有的队员常年担任团体一单、兼三兼四,打了最多的仗、受了最重的伤,请问“她的身体”还是她“自己的身体”吗?肖像权、签名权甚至穿衣权都已根据合同被剥夺的情况下,难道只有“伤病”以及“不健康”才是她对自己身体唯一拥有的标的物?

运动员自己境界高、格局大,一心报国为国征战甚至以身许国,不仅没问题,反而因此感动了无数人。然而,以《合同》形式与某个组织签署书面文件,对此予以约束。这不是爱国,这是对爱国情怀的亵渎。

发布于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