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独居女子离世遗产归公#
《民法典》对无法定继承人的,主要是设立了遗产管理人制度。
首先,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法定顺序。
本案中,由于蒋女士无法定继承人,依法应由其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担任。因此,居委会将向法院申请指定区民政局为遗产管理人。
遗产管理人(法院裁定后就是区民政局)将依法履行关键职责:清理遗产并制作清单、清偿逝者生前债务。
对于蒋女士的远亲,若其对蒋女士扶养较多,可在分配遗产环节,主张酌情分得部分遗产。
完成债务清偿后,对于确认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剩余财产,《民法典》规定其归属:应当收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这就是通报中“剩余财产将用于扶贫济困等公益事业”的依据。#律师说法##热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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