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保】【G1-132】后晋天福四年(939年)九月,楚王马希范与溪州刺史彭士愁之间爆发了“溪州之战”,次年春,采用建铜柱盟誓的方式,化干戈为玉帛,从此,铜柱成为了溪州彭氏集团与楚王结为政治同盟的标志,成为了溪州彭氏地方政权建立的基础。溪州铜柱的盟誓,是在唐朝羁縻制度下,创造性建立了溪州都誓主领导下的“群酋合议制度影响”,最后过渡为土司制度的缩影,是司治800余年悠远的奇迹。
溪州铜柱,为天然红铜、铅、铁、锡、金等多种金属,按比例科学配方铸造而成,质地清淳,润泽光亮,柱体为八方形,中空,每方平面宽15厘米,通长324厘米,入土90厘米,柱上镌刻包括《复溪州铜柱记》在内的铭文2614字,其中天福五年(940年)2118字,天禧元年(1017年)加刻497字,共42行,内容涉及溪州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民族关系等诸多方面。溪州铜柱顶部残缺,根据调查资料和当地人的传说故事,并结合五代时工艺装饰特征,溪州铜柱的铜帽,可能是上为莲花宝顶,帽檐为八棱翘角的形制。
溪州铜柱的始立地,是在五代时的溪州古城内,即“乃迁州城,下于平岸”前的高山之城,也就是九龙厅山脊下的宋家包遗址。历史上铜柱经历至少六次迁徙,直到现在溪州铜柱存放于芙蓉古镇。关于铜柱的解读其实非常磅礴,我也很难理解它,但在第一批国保中有不少涉及这类话题的文物,也因此可以了解最初设立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部分逻辑。站在这个角度去思考,溪州铜柱就有极其重要的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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