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为儿子强奸未成年做无罪辩护#不仅亲爹出来做无罪辩护,亲妈也出来向媒体喊冤……昨天报道,在法庭上,亲爹的主张是警方的证据有问题;现在报道亲妈说的是,两个幼女的年纪问题,亲妈认为发生了关系的那位女性不是未满14岁,而是2007年生,比他儿子小了15岁的另一位女性,事发时是初三不是初一。而儿子是坚称是没有发生过关系。
先提一点,这个当辩护人的父亲之前是该地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依旧觉得这么敏感的身份没有任何回避原则很奇怪。
然后,三方的主张不觉得很矛盾吗?亲爹的主张感觉是想从程序上,以挑警方和公诉方的错来让儿子无罪,那这就很像辛普森案那种,不是从事情真相出发,而是说警方和检方哪个证据的处理不好,从这个角度推翻判决;儿子就是很简单不认罪——不确定是不是检察官父亲指导过。
亲妈现在出来说年纪的问题,擦边在初三/15岁这个年纪,指向性也很强。
可亲妈和亲爹都没有主张没有发生性关系。
亲爹和亲妈现在的焦点就是对方年纪没有到幼女,所以不是强奸,所以无罪。说实话,就这个方向,太难让人相信家长的道德水平能教出没问题的儿子了。
在酒店和网友见面这个是没问题的,对方就算年纪真的过了性同意年纪(14岁)——首先性同意年纪本来就被诟病——亲爹亲妈找的那个他们想主张真实发生关系的,也他大爷的是个小朋友啊!怎么有脸信誓旦旦觉得自己儿子和一个小15岁的女性多次发生性关系是清清白白大男孩啊。
这个案子现在想要引导的舆论方向挺奇怪的。
还有,报道最后记者还说什么去联系了幼女家长但是没回应,多少次案件了,公诉方是禁止原告方接触媒体的,媒体又不是不知道,真没必要多强调这么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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