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灯一瞬间,全责担后果!】#覆车之戒##五大曝光#12月11日,任某全驾驶非机动车由达州市宣汉县普光中心校驶往普光镇二期安置房方向,郭某南驾驶豫NE***6号小型汽车由宣汉县普光镇生产管理中心驶往普光镇高速路口方向。即日07时44分,两车行驶至普光镇石化大道高速路口时发生碰撞,造成任某全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平安宣汉 交管大队调查认定:任某全驾驶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四川交警提醒# :争抢一秒,风险陡增;稳等三分,平安随行。http://t.cn/AXUjy4b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