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者之 25-12-22 13:53
微博认证: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这案子看得人心里一沉。两个17岁的年轻人谈恋爱,女生邀男生去家里住,之后却报了警。男生觉得自己“被邀请”就是默许,但法院说得清楚:邀请你住,不等于同意性行为。这其实涉及一个关键法律常识,性同意必须是清晰、自愿且持续的,任何模糊或沉默都不算“是”。

说实话,这事给大家提了个醒。很多年轻人可能觉得“都到这一步了”,或者“没说不就是愿意”。但法律上恰恰相反,叫“不等于不”,只要没明确说同意,就是不同意。就像请你来家里做客,不等于你可以随便开我保险箱,对吧?

感情里边界感太重要了。即便在亲密关系中,每一步都需要对方的明确许可。女方事后发“好想你”确实让人困惑,但法律裁断的是发生关系那一刻是否自愿。

这案子也给家长们敲了钟,孩子的性教育,真得早点跟上,不止是生理知识,更是法律与尊重的那条线。

希望二审能更全面核查证据。无论结果如何,这堂课代价太大了,两份青春,一个囹圄,一个阴影。记住啊,真正的亲密,从不跨越对方沉默的边界。#男生应邀住女友家被控强奸获刑#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