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质量技术评鉴中心
25-12-22 16:14 微博认证:吉林省质量技术评鉴中心官方微博。

经常有客户跟我们说,国有资产达到报废年限就可以不用做报废鉴定。这是明显错误的。

国资127号文件明确规定,第五节报废,第二十六条,报废是指按照有关规定或者经有关部门、专家鉴定,对因技术原因确需淘汰或者无法维修、无维修价值的国有资产,或者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核销的国有资产处置行为。
因此报废是需要经有关部门、专家鉴定。稳妥起见做报废鉴定有利无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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