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几天一直比较好奇,除了中国,瑞典SIDA和 RWI 还热衷于给哪些国家持续大规模地投资高校体系中的“人权教育项目”,于是顺着公开资料把这条线完整捋了一遍。
结果并不复杂,甚至谈不上隐蔽。官网清清楚楚挂着项目说明,非洲的津巴布韦,欧洲的乌克兰。
先说津巴布韦。
从 1992 年开始,SIDA就已经进入津巴布韦的人权与法治领域,最初是帮助津巴布韦做政府与司法能力建设,随后一路下沉到高校系统。到 2016 年之后,这条线彻底制度化。多所津巴布韦大学法学院被纳入长期资助网络,人权课程、临床法律教育、教材编写、冬夏令营、研究经费、教师培训全面铺开。不是短期项目,也不是象征性合作,而是持续三十余年的结构性投入。仅公开可查的多个阶段项目,累计资金规模已超过 1.2 亿瑞典克朗(约1亿人民币)。项目办公室直接设在津巴布韦,学术体系、司法系统、民间NGO组织形成稳定闭环。这已经不是“学术交流”,而是对一个国家法学教育与价值观底层基础的长期塑形工程。
之后肉眼可见的是,津巴布韦越来越乱,最终政变,整个国家陷入严重债务危机,全民卷入廉价咳嗽药毒品中不可自拔。
再看乌克兰。
RWI 在乌克兰的合作可以追溯到 2000 年左右,与津巴布韦主要集中在法学院教育不同,乌克兰项目从高校扩展到更大的制度与专业生态:RWI 与 Yaroslav Mudryi National Law University 等高校合作开展针对早期职业研究人员的人权与商业企业责任(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研究培养计划,旨在建立新一代研究能力并融入国际学术与政策体系。 
RWI与乌克兰法律诊所协会(Association of Legal Clinics of Ukraine) 及波兰法律诊所基金会合作,通过临床法律教育、移动法律诊所等实践项目提升法学院学生和实务人员对流离失所者等群体的法律援助能力。 
RWI 协助乌克兰议会人权专员办公室(Ukrainian Parliament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 增强地区人权推广与监督能力,这既涉及法律教育,也涉及制度性人才培养。 
同时,还有针对地方政府的项目,如与利沃夫大学、乌克兰天主教大学等合作的城市治理培训,把人权原则纳入城市规划与治理课程之中,通过与瑞典隆德大学等合作开展跨国培训。这个隆德大学是不是有点眼熟?没错,就是和中国某高校法学院长期深度合作的那所瑞典大学。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翻遍历史数据库,在SIDA的援助数据库和 RWI 的历史资料中,都找不到一个清晰汇总的“乌克兰历年 RWI 项目总额”项目。
转折点出现在俄乌战争背景下的2025—2027 年计划中,该计划SIDA与 RWI 签署了明确披露金额的协议:约 4000 万瑞典克朗(约3000万人民币),用于所谓“Human Rights Infrastructure for Ukraine”项目。
在SIDA对乌克兰每年数十亿瑞典克朗的整体援助中,人权与司法制度建设只是很小一块,而 RWI 承接的,正是这块里最具“规范塑形”意味的部分。
把津巴布韦和乌克兰放在一起看,轮廓已经非常清楚。
SIDA+ RWI 并不是随意选择合作对象,更不是出于纯学术兴趣。它们的共同特征高度一致:以法学院为入口,以人权课程为核心工具,以长期资金维持连续性,数十年深耕不辍,培养一整代熟练使用特定话语、特定价值坐标、特定解释框架的法律精英。
当完全相同的合作模式、高度一致的课程结构、复制克隆的资金路径,被原封不动移植进中国高校体系时,我不知道他们是否还打算用“正常学术合作”来回避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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