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看到这判决我都惊了!简单说,就是俩孩子在海底捞用餐区小便,视频传上网,海底捞把家长告了。法院判的挺重:登报道歉,赔220万,其中200万是经营和商誉损失。
这事儿真不只是“熊孩子”问题。从法律看,在公共场所做这种侮辱性行为,严重侵害企业名誉权;商誉损失赔200万,说明司法认可品牌声誉的实质价值。
商誉是企业长期积累的无形资产,视频疯传导致消费者心理抵触,直接打击客流,这赔偿有理有据。
作为消费者,我完全支持这判决的。公共场所的底线需要法律捍卫,父母监护失责就该承担代价。这220万赔的不只是损失,更是给全社会上了一堂“文明责任课” ,你可以不管教孩子,但社会会替你“管”,而且代价很贵。
希望这类判决能成为常态,让每个家长都明白:放手不管的“自由”,终究需用真金白银买单。#法院认为海底捞小便视频有强烈侮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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