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焦明静事件”当事人: 普陀法院吴法官,办案岂可厚此薄彼?!

近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文:《老旧电梯故障率高、监控设施缺失,居民乘梯安全如何保障?丨庭前庭后》

文章讲述普陀区法院吴文俊法官办理的一个民事纠纷,为了办好这个案件,吴法官经历了三个过程: 走访调查、调解止争、延伸治理。
吴文俊法官也审理过本人的一个劳动纠纷,本人没有感觉到吴法官如此用心,甚至连基本的公平正义也没有,是本人运气不好,还是其他原因啊?我们下面分别分析一下。
下面我们先分析一下吴法官办理的这个案件:
第一,走访调查。

这个案子是一个居民与电梯公司的纠纷,居民在使用电梯的时候坠入电梯井,故起诉电梯公司要求赔偿。吴法官为了办好这个案子,亲力亲为,亲自跑到了事发居民小区进行走访调查。

吴法官在实际调查之后,想到了不能就案办案,要想到一个从根本上解决社区和谐的方案。不得不说,吴法官真是人民的好法官,完全是响应了上面的要求,从溯源上治理纠纷。
第二步,调解止争
说的是吴法官在了解了相关事实之后,组织大家进行调解。

第三步,延伸治理

为了避免后续再发生类似的纠纷,吴文俊特别邀请了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的专家,为居民带来一场电梯安全知识讲座,详细讲解了电梯的运行原理以及常见故障的识别与应对方法。
看完全文,本人不得不说,如果吴法官,每一个案子都像这个案子办的如此细心细致,动用如此多的资源,何愁有案子办不好了?
现在看一下吴法官办理的本人案子。
本人作为一名劳动者,为了获得自己应得的劳动报酬,从2020年起至今5年时间,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反复打了13个劳动纠纷,全部“被判败诉”,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全部无视一审的错误,无条件维持!
吴法官办理的是本人13个劳动纠纷当中的第13个劳动纠纷,也是第1个纠纷程序空转导致的延伸案例。
*案号:2025沪0107民初16441号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审判长:吴文俊 、陈杨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孙宏伟审判员在另案,2021沪0107民初1720号中,不审查劳动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就判决本人败诉!
程序空转导致案结事不了,正是因为他不审劳动合同,就判决本人败诉,本人迫于无奈,提起本案的确认之诉: 要求法院依法判决认定本人合同里约定的销售奖金协议合法有效!
吴法官,你在另案中的三部曲(走访调查、调解止争、延伸治理)呢?
上海普陀法院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名,无条件保护洋人!所以洋人也不傻,当洋人看出来全部要输的案子都赢了之后,洋人开始傲慢起来了,从第5个案子开始拒绝出庭!而本人这边又不停的告下去,于是从第7个案子开始,普陀法院就玩起了以驳带立的把戏,先假装立案,再找理由驳回起诉。
吴法官你驳回起诉的理由和其他法官一模一样,都是说本人没有诉的利益,也没有证据证明双方有纠纷。都打了13个官司了,能没有纠纷吗?
下面是一审的判决书全文,大家都懂得新闻越短,事情越大,你看这个判决书总共只有100多字!因为他根本就没法判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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