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海匹 25-12-23 02:10

#明年起发淫秽信息违法##巡回检察组[超话]##超话大赏[超话]#实名反映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建大支行问题:账户审核疏漏至本人13万元,损失为追回。

本人实名反映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建大支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001593645E):该行在账户开立及交易监测环节存在漏洞,为虚假注册公司办理了对公账户,导致本人13万元款项被骗,资金无法追回,恳请相关部门介入核查!

一、事情经过

2022年6月6日至7日本人向该行开户的沈阳凯丰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内转账13万元,分别是70000元、30000元、30000元后,也未对这三笔交易的合理性进行监测,未能及时发现异常,正是这些环节的疏漏,让相关人员通过虚假账户转移了款项,造成本人的财产损失。后经本人律师向侦办公安调出的该公司法人曾某通的法院判决书和银行资金流水,确认无此经营主体,——该企业为虚假注册,无实际经营活动及真实地址,办理好公司对公账户,并将账户转交给他人,用于流转电信诈骗赃款,该账户为(955088********00177),共收入897150元诈骗资金。

二、相关的依据说明

1.账户开立环节未落实核查要求按《反洗钱法》及账户管理相关规定,金融机构需核实开户主体身份及经营真实性,了解客户实际情况。该行未上门核查经营地址,未确认企业真实存在,不符合上述要求,

2.未做好交易监测工作,根据大额及可疑交易管理相关办法,金融机构需关注异常交易并按规定处理。虚假企业无正常经营,却接收大额转账,属于需关注的情况,该行为及时处理,未能防范风险。

3.未持续关注账户情况,《反洗钱法》要求金融机构在业务存续期间持续关注客户及交易情况,对异常情况及时核实。该行未对上述虚假账户后续使用进行跟踪,未能及时发现问题。

4.账户开立疏漏提供了便利,虚假企业通过不实信息开户接收款项,该行在开户环节的疏漏,客观上为款项转移提供了条件,违背了金融机构风险防控的基本职责。

三,本人诉求

1.恳请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建大支行相关账户开立流程,交易监测记录进行核查,清理责任。

2.依据《商业银行法》相关规定,督促该行对因审核疏漏造成的本人13万元损失承担相应责任,助力追回被骗款项。本人保证所反映内容真实,可提供转账凭证,判决书等材料作为佐证,恳请社会各界监督,盼相关部门帮忙解决问题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辽宁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辽宁分行@辽宁12345@国家信访局@辽宁信访局@广发银行总行@广发银行辽宁分行@广发银行沈阳建大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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