觅星社STARRY 25-12-24 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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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弦怀声工作室

首先,从未也没有侵权。

1 、设计出发点完全不同。
我方狗狗是基于人物动物塑——杜宾比熊的想法进行延伸,而非保安亭小狗。
⭐️换句话说您方画的真的是狗的故事,是对原文保安亭土狗进行的二创,我方画的是对于人物的二创——人的动物塑。

基于原文设定我方在每个ip都会使用动物塑这种比较普
遍的手法来丰富画面以及元素。《陈年烈苟》这个作品也自然会优先挑选“狗”作为动物塑的第一选择,人物性格、设定也和比熊、杜宾贴合(苦哥小时候皮肤黑、而陶淮南则是白白净净的可爱小孩等)。

⭐️比熊杜宾均为热门犬种,绝非专利动物。

2、画手绘制小狗动作为基于原著情节的直接二次创作。

在进行单独狗狗元素绘制时,我方的策划思路为摘取原文节选➡️精炼为狗狗的互动➡️给到画师绘制(策划节选如P1、P2、P3,为纯文字描述且没有您方图片,画师对话记录P4、P5)

3、我方非常尊重原创且一直未公开参与任何纷争。本着和平且认为大家都怀着对原著的各自理解和热爱的原则,已通过第三方进行过解释与沟通(12月8日收到质疑后发送了相关策划且解释了设计初衷)。

您说找过我方多次,目前官博查找私信,您12月17日发了两张图未说话,可能是大眼作祟pb了您,没有找到您多次试图沟通的记录。确实12月17日这条因私信过多没有再给到您回复,不知在这之前您是否收到12月8日的回复?

动物的互动动作从来未有版权一说,狗狗的设定也绝非完全一致,整体图稿呈现效果完全不同。我们参考的是杜宾和比熊,绘制为豆豆眼睛,且比熊这个品种无重点色P6(您方白狗的重点色耳朵可能更像某著名品牌狗狗)

⭐️⭐️我方为原著授权,基于原著小说文字改编,无需也不必经过贵司同意与授权,您方行为已严重影响我方声誉。
我司诉求——
立即停止传播不实言论:请您方48h内删除对我方的不实言论,且在公众平台道歉。
我方保留一切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发布于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