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语新言 25-12-24 10:15

#读书杂记[超话]#

礼教31.
礼也   理也    力也
            ——知礼•学礼•行礼(31)

原文:
夫礼,吉凶异道①,不得相干,取之阴阳也。
丧有四制②,变而从宜,取之四时③也。有恩,有理,有节,取之人情也。
恩者仁也,节者礼也,权者智也④。
仁、义、礼、智,人之道具矣。

简意:
在礼仪中,吉礼与凶礼的规则不同,不能相互混淆,这是依据阴阳的不同属性而设定的。
丧葬礼仪有四种规制,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以符合时宜,这是借鉴四季变化的原理形成的。这四种规制,有恩情制,有义理制,有节限制,有变通制,这是从人情世故演进总结出来的。
恩情体现仁爱,义理体现正义,节制体现礼仪,权变体现智慧。
有了仁、义、礼、智,为人处世的根本哲理也就进一步完善了。 ‌

小注:
① 吉凶异道:吉——如祭祀、婚礼,凶——如丧葬、灾祭,这是古代礼仪类别。异道——指衣服、容貌、器物都都不一样。
②丧有四制:指丧葬礼仪的四种核心规制,即恩制、理 制、节制、权制。
③取之四时:指一年、九月、三月的丧期,是取法四时的变 化。
④权者智也:“权”即灵活变通,强调礼仪虽有固定规范,但在特殊情况(如老弱、远途等)下可适当调整,这种合理变通的能力被视为“智慧”的体现,是对“礼”的灵活补充,而非违背。
*⑤《丧服四制》是《礼记》篇章之一。主要论述了丧服制度的相关原则和意义,体现了儒家对丧葬礼仪及其中所蕴含的仁义礼智等道德观念的重视。

——摘抄于西汉•戴圣《礼记•丧服四制⑤》
  2025.12.24,周三,乙巳蛇年十一月初五 http://t.cn/A6cUF99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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