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风息@风息神泪 说要特别关注正式报道中用“违禁品“来代指”毒品”。
这个提醒是非常合理的。
想一想违禁品给你带来的感觉是什么?
你手机里私藏的小黄图,一本市面上不见流传的书籍,一把开了刃的刀。
这些都是违禁品。
这些东西在很多时候,甚至可以说大多数时候,为个人所拥有和使用的时候,对社会的危险性是比较低的。
这是共识。
而毒品这两个字就是一记当心锤,你看到,你就警惕,你就防备,你就抗拒,因为你知道它能害死你,还能毁灭一个家庭,一个社会,一个国家。
以前者代指后者,弱化语意,就是在消解严肃性。
切莫姑息。
打个不精确的比喻,相当于媒体蓄意把强奸幼女叫做忘年恋,恋童癖就能慢慢洗白成情圣。
法律并非铜墙铁壁,法律是社会的共识与底线。
一旦共识变成了:“毒品不过是个人选择,违禁品之一,而违不违禁的标准是可以改变的。”
那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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