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吸毒记录封存”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新回应】据新华社12月24日消息,法工委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吸毒记录封存”作出了说明和回应。
第一,国家依照刑法惩治毒品犯罪。国家依法惩治和打击毒品犯罪的态度、措施和制度没有任何改变,禁毒工作没有任何松懈。我国是世界上对毒品犯罪惩治最严厉的国家之一。
第二,国家治理吸毒问题的基本对策和重点工作是强化戒毒措施。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鼓励自愿戒毒,对自愿接受戒毒治疗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对其原吸毒行为不予处罚。吸毒人员一经发现,有关机关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并纳入戒毒工作范围采取戒毒措施,定期进行检测,提供戒毒治疗,对戒毒人员实行动态管控。对戒断三年未复吸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
第三,国家对戒毒吸毒人员信息一直实行管控。戒毒吸毒人员相关信息一直是受管控的,处于一种保密状态,不属于政府公开类信息,有关机关和单位不能随意泄露,只限于特定人员才能知悉和查询此类信息。即使是禁毒工作方面非个性化信息,也是有管控的,不得擅自发布或者对外提供。#官方回应吸毒记录封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新回应# http://t.cn/AX42FVp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