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 25-12-24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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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机构回应吸毒记录封存:封存前后无实质变化】“戒毒吸毒人员相关信息一直是受管控的,处于一种保密状态,不属于政府公开类信息,有关机关和单位不能随意泄露,只限于特定人员才能知悉和查询此类信息。即使是禁毒工作方面非个性化信息,也是有管控的,不得擅自发布或者对外提供。媒体在报道、宣传戒毒工作时,对涉及戒毒吸毒人员的内容,都需要作非个性化处理。”1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下称发言人)接受新华社采访时回应吸毒记录封存问题,作出上述表态。http://t.cn/AX4LvQ7u

  前述发言人表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36条规定的治安违法记录封存措施适用于吸毒行为,实际上并没有改变中国多年来在戒毒信息、吸毒信息管控方面的实践和做法。就戒毒人员、吸毒人员信息管控而言,实行封存措施之前和之后并没有实质性变化。第136条中但书部分规定的两类例外情形,是对现行有关信息管控措施的完善。

  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新增了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新法第136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