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交超龄费参团旅游离世担主责#】保险公司组织65岁以下客户旅行,68岁老人交纳800元“超龄管理费”参团。旅行第4天,老人王某从早上7点半到晚上10点多,先后经历购物、爬山、篝火晚会、夜市游览后因中暑引发高血压晕倒,送医抢救无效不幸离世。
保险公司、旅行社和老人子女就赔偿问题争执不下。王某的子女起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连带赔偿各项损失共计80万元。
最终法院经审理查明,旅行社、保险公司对王某的死亡后果存在一定过错,各承担25%和15%责任,王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明知自身患有高血压,仍坚持报名参团旅游,且未主动向两被告告知自身健康状况,其自身对死亡结果存在主要过错,应承担60%的主要责任。最终判决旅行社赔偿17.29万元,保险公司赔偿10.37万元 http://t.cn/AX4L46A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