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团伙招募44名未成年人有偿陪侍#【招募44名未成年人有偿陪侍,齐齐哈尔一恶势力犯罪团伙主犯获刑20年】#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主犯获刑20年#
12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典型案例。其中,姚某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入选。姚某直接或指使李某甲等未成年人长期通过在学校“立棍”(推选校园“老大”)、发布“挣钱快”信息等方式引诱、招募未成年学生到KTV、酒吧、音乐餐厅等娱乐场所从事有偿陪侍、卖淫活动,并纠集孙某壮、李某甲、冯某某代其组织管理有偿陪侍人员,累计非法获利30余万元。
本案由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建华分局侦查终结,向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龙沙区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6月17日分别以被告人姚某等6人犯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聚众斗殴罪、引诱、介绍卖淫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构成恶势力犯罪团伙,向龙沙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4年7月31日,龙沙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姚某等6人构成恶势力犯罪团伙,以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聚众斗殴罪等罪,数罪并罚,判处姚某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对其余被告人以其参与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并判处相应财产刑。宣判后,被告人姚某、王某亮不服提出上诉。2024年9月11日,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上游新闻记者 崔涛) http://t.cn/AX4LnzK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