觞深之渊 25-12-24 21:41

雍正年间,一桩父亲伙同女婿,活埋女儿案。父亲王吉太,女婿赵小柱。一开始上报王氏女发疯,忤逆婆婆、父亲。王氏女按周围邻居供述,其实没什么明显发疯的行为,就是出嫁三年来,和婆婆平等对骂对打。按宗法要求是不能还手还口。后来女孩还从男方家逃走,也没逃远,就在附近流浪生活。在当时人眼中这就算疯了。有次女孩在外面逃了十几天,父亲王吉太撞见,把她抓起来送到男方家,男方留岳父商量,女孩还想跑,两人拦住不让走,女孩骂了男方骂了父亲,于是父亲就和男方把女孩活埋了,男方刨坑,父亲自己把女儿摁坑里,男方铲土埋上。不过这种陈述多有修饰开脱,通常是嫌犯两人,分摊一下,找个王氏女不服尊长管教的理由让父亲承担多一点,男方少一点。当然地方官不喜欢这种私刑伦理案,本案的父亲报了“病故”,省去上面纠结量刑的麻烦。男方-女婿承担擅自杀死辱骂尊长不服管教的妻子的罪行,折算为40板子。结案。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