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通报学生意外坠楼##热点观点##一分钟视频创作季# 根据官方通报,郑州高新区近日发生一起学生意外坠楼事件,政府已成立联合调查组。虽然新事件的细节尚待公布,但结合当地近期一起备受关注且情况相似的陈年旧案,可以更深入地分析此类事件的复杂性。
下面将先回顾这起已发生七年但悬而未决的旧案,它清晰地展示了此类事件从发生到追责可能面临的漫长与曲折。
时间地点:2018年6月20日,郑州外国语新枫杨学校(民办高中)教学楼三楼连廊。
直接原因:晚自习课间,栏杆突然断裂,导致三名高一男生坠楼。
伤亡情况:事故造成两名学生重伤二级,一名学生轻伤一级。其中一名学生伤势最重,诊断为颈部脊髓损伤、四肢瘫痪。
这起旧案长达七年未能解决,核心卡在了一个关键的法律认定问题上:如何界定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认定的分歧:公安机关委托的评估认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仅为栏杆修复费用1249元。然而,学生家属和代理律师认为,学校为此支付的上千万元医疗康复赔偿,也应计入直接损失。
导致的结果:根据相关法律,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之一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目前1249元的认定远未达到此标准,导致刑事追责程序陷入僵局。
郑州最新的坠楼通报,连同那起悬而未决七年的旧案,共同敲响了校园安全中关于建筑质量、法律责任认定和调查透明度的警钟。公众在关注受伤学生救治情况的同时,也期待着调查能穿透疑云,明确责任,用彻底的整改防止悲剧重演。 http://t.cn/AX4bcWw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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