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台CT 25-12-25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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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3年隔空猥亵40余名未成年人#

又是最最经典的新闻学魅力时刻。

我看媒体文案里提到,这案子以猥亵儿童罪顶格宣判。

好奇具体刑期,于是去智搜看了下。

结果发现,居然有15年半。

我们都知道,刑法第45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50条、第69条规定外,为半年以上15年以下。

也就是说,单一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不该超过15年。

带着疑问,我把视频打开看了下。

结果发现,除了猥亵儿童罪外,这案子还有个强制猥亵罪,也判了1年。

15年半的最终刑期,其实是两罪并罚的结果。

我特别想问问这些媒体,写作微博文案时,为什么不能把关键信息提炼出来,全部放在文案中直接展现?

遮遮掩掩的,就为了浪费我8分钟时间看视频吗?

[疑问][疑问][疑问]

#实务案例看一看#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