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四川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发布】记者12月24日获悉,省教育厅近日印发《四川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自2026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细则》共分总则、学制、入学与注册、考勤与评价、留级、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毕业、结业、出入境、死亡、保障措施、附则12章50条,对全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各环节工作进行了细化。
《细则》明确,全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制度。学生基础学籍信息的采集与管理通过国家学籍系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对所采集和管理学籍的信息数据安全负责。学籍管理以数字化管理方式为主,在特殊情况下可使用传统媒介管理方式。
《细则》指出,我省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原则上小学学制为6年,初中学制为3年,普通高中学制为3年。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均实行每年秋季入学。学校各学段、各年级统一以入学年份命名。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因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全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按户籍所在地实行免试就近入学。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需在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居住地入学的,按照当地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当年的招生规定办理入学。http://t.cn/AX45M83J(四川手机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