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子头萌萌 25-12-26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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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火灾案班主任量刑依据披露# 贾老师的主要责任应该在,首先她的确堵门了,而堵门行为间接造成了当时1、2、3号床的学生全部遇难(图5、图6)。具体为什么堵门可以详见图5。

其次,也是我个人认为责任最大的地方,是她当时被吓瘫了之后,让学生回到火场叫其他同学。这个行为对于她这个当时当下的监护人来说,非常失当。并且她这个行为造成了回去叫人的学生的烧伤(图4)。学生方面的律师认为她这样涉嫌故意伤害,但最终的判决并没有体现。且可以在(图3)里看到,很难说她是故意伤害。

图7是判决书里对老师的责任认定,其中“明知住宿人数严重超标”,贾老师在图5里回答,她不知道按规定标准应该住多少学生。并且她应该也没有权利决定宿舍人数。至于“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没电,缺少喷淋设备”,这应该也不是她能决定的。

还有一个责任就是“未对学生携带打火机等违禁物品进入宿舍进行检查”,这个应该是她的责任。

最后是“未第一时间报警灭火,未第一时间有效组织宿舍学生疏散”,从图3、图4可以看出,贾老师第一时间是喊学生起来——多名学生也证实是被老师喊醒后跑出宿舍(详见图4)。图2可知,当时学生们处于熟睡状态。

然后是拿灭火器和给校长打电话,的确未提及报警。(消防队的调查报告显示,报警的是另外宿舍的宿管。)

从老师的疏散行为看,基本是没有经过任何消防演习训练的,全是一种本能反应。但也的确没有逃跑什么的。

图9网友的话比较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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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情况详细梳理之后,贾老师肯定应该担责,不过责任应该担到什么程度才是现在争议的焦点。图8也提到了贾老师的责任相对轻于另外两位责任人。

最后三个人的刑期分别是7年,6年6个月和6年。

报道并没有提及带打火机烧被子导致火灾的学生(图1)及监护人的后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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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贵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