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毛狗登记中心
25-12-26 10:10

仔细看了下某地小学火灾的事情,期间也因为消息来源混杂,有过兜圈子和误判的情况。到目前为止,总体的感觉是——

如果不是因为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最高只能判七年,即便顶格处理校长、责任人,也只能得到七年、六年半,而非牢底坐穿或者两颗花生米带走的结果;

以及在寝室玩火导致火灾直接发生的学生,由于不满十四周岁追究不了刑事责任,且在教育场所多少因为学生身份转变成了“受害者”,否则大家可能不会对贾霞的判决产生那么大争议。

从公布的调查结果来看,贾霞在火灾事前和事中至少是存在以下几点过失的:

第一,事前方面,她为了管理方便堵住了宿舍另一处逃生通道。这间接导致靠这处逃生通道的学生,因为无法逃离火场而出现大量死亡的情况。

第二,事后方面,指示已经逃离火场的学生在无任何安全保障措施的情况下,自行返回火场救人,导致该学生烧伤。

可以理解常人在慌乱情景下没有及时报火警,以及因为学生隐私问题,无法彻底检查其是否携带了打火机这么小的危险物的情况。但是堵住逃生通道,指示较之自己无疑更缺乏经验能力的学生救援,是绝对不合适的。

这起安全事故反映了很多日常生活中习以为常但实际上非常诡异的事情。比如,为什么要让本应该只负责教学的班主任,兼任需要具备专业管理能力和消防安全、疏散意识的宿管?这就像让水性一般的人当安全员一样。

再如,为什么学校可以安排这种超大型宿舍,且这么多年下来一直能逃过当地的消防检查?

又如,为什么此类大型事故的责任人最高只能判七年?以及基层到底应该如何在上层的管理和指示下,摸着良心把枪口抬高一寸?

这次火灾更像是个系统性的灾难。当下很重要的事情,还是要给老师减负,让她们少打杂,同时多多增设专职消防安全员、餐饮安全员、道路安全员等岗位。说白了,是要让专业的人去做专业的事,不要让开飞机的人去修飞机。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