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师傅自媒体 25-12-26 15:24

# 十年公交司机的血泪抗争:从个案剖析看中国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困境与出路

## 第一章事件复盘:巨明中与兰州公交集团的十年纠葛

## 1.1 十年坚守与突然辞退:巨明中的公交生涯转折点

巨明中自2010年6月14日入职兰州公交集团第四客运公司,十年间始终坚守在公交驾驶岗位。然而,2020年7月,他突然遭到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十年工龄戛然而止。这一转折点源于2020年4月28日,公司通知他存在违章行为,需缴纳350元罚款方可继续上岗。罚款缴纳后,他在5月1日、2日未被安排工作任务,未能正常返岗。7月6日的车队会议上,巨明中就未被安排工作的原因与车队长沟通时发生争执,这一口角成为公司采取极端处理的借口。

## 1.2 层层剥茧:合同篡改、工资克扣与社保缺失的细节揭露

事件的核心争议点在于公司涉嫌系统性侵害劳动者权益。据巨明中披露,公司存在多项违法行为:

- **合同篡改**:公司将劳动合同签订日期从2010年6月14日篡改为2011年10月1日,以规避16个月的社保缴纳义务。
- **工资克扣**:自2016年起,公司多次以各类名义扣除工资、年终奖,部分"罚款"要求通过微信转账至指定私人账户。
- **冒名签字**:部分工资结算文件上的签名非本人所签,2018年乘客投诉处理单中的签字也与本人书写习惯不符。
- **社保缺失**:公司未依法缴纳2010年6月至2011年10月期间的养老保险,并以此为由拒绝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 1.3 维权之路的挫折:仲裁"被撤回"与两级法院的驳回

巨明中的维权历程充满艰辛:

- **劳动仲裁**:2025年3月,兰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称"本案按申请人撤回处理",但巨明中坚称自己并未撤回申请。
- **司法诉讼**:七里河区法院、兰州中院两审均驳回其诉求,理由为"公司证据充分"。巨明中调阅卷宗时发现,关于劳动关系归属、关键事件经过的记载与客观事实存在明显出入。
- **信访结果**: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得到的答复是公交集团解除合同合法,要求支付工资缺乏事实基础。

## 1.4 涉事主体剖析:兰州公交集团第四客运公司与经理的角色

事件中,兰州公交集团第四客运公司及其经理张某辉(或张东辉)扮演了关键角色:

- **公司行为**:在未对事件全貌进行深入调查、未充分核实事实细节、也未给巨明中合理申辩机会的情况下,单方面依据内部《企业员工奖惩办法》作出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 **经理责任**:张某辉出任经理后,巨明中的工作生涯开始出现变化,公司多次以各类名义扣除其工资,并涉嫌冒充签名暗箱操作……http://t.cn/AX4M2ec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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