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养犬新规来了#【不文明养犬行为 下月起最高可拘留10天罚1000元】#饲养烈性犬伤人最高拘10日#目前,我国养宠家庭规模已超1亿户,宠物数量超1.2亿只。依法养宠、文明养宠是所有城市居民共同的呼声。现实中,由于个别养犬者文明素养欠佳,加之法律意识淡薄,导致宠物扰民、恶犬伤人现象时有发生。这不仅打乱了小区的平静和安宁,也干扰了居民的正常生活,甚至破坏了邻里的和谐关系。为了规范人们的养犬行为,政府部门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对人们的养犬行为进行规范和限制。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养犬行为做了进一步规范,堪称“史上最严”。
法条指引:
第八十九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针对这一法条,上海市人大代表、潘书鸿律师进行了解读。@上海电视台案件聚焦 http://t.cn/AX4XxI2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