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了,让他遇到正规法院了。
一男一女相识三天后领证结婚,男方支付完20万彩礼后,女方便以旅游为由离开。
在男子的多次催促下,女方于1个月后短暂返回,后双方发生争执,女方再度离开,并告知男方其要离婚。
男方无奈选择诉诸法律。
法院审理后认为,两人从相识到领证再到分居,前后仅经历10余天,虽然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时间极短。
法院还查明,女方收到彩礼后,既没有用于置办嫁妆,也没有用于共同生活。
最后,法院判决两人离婚,由女方返还全部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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