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民警张艳军诬告陷害的致残教师
25-12-27 18:42

山东广饶民警张艳军,在受害教师双眼包扎、无法阅看的情况下,不仅单人询问,更恶意篡改关键事实,直接导致共同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这已构成伪造证据和徇私枉法,而非简单的程序瑕疵。
在民警张艳军被广饶县检察院、广饶县纪委认定违法并被处理后,不思悔改,变本加厉对实名举报他的致残教师提起“诽谤罪”刑事自诉,该恶意诉讼已被一审二审法院裁定驳回。 这一过程清晰展现了张艳军“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犯罪故意与行为轨迹,诬告陷害犯罪事实确凿。
针对张艳军的诬告陷害,受害教师向广饶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正式报案并受理,然广饶县公安局却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不予立案。
广饶县公安局公然蔑视市县多个法定监督机关权威的结论,此举实为对司法正义的公然践踏。广饶县公安局,你究竟在保护谁?#民警被举报后反告受害者##警方不立案检察院介入监督##伤残教师举报违法民警反被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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