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 25-12-27 19:30
微博认证:法治日报社官方微博

【#新修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年起施行#法工委权威解读#新修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4大亮点#→】我国第一部有关语言文字的专门法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完成首次大修——
12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基础上形成的,是中华文化的基础要素、中华民族的鲜明标识。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事关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历史传承和文化认同,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国家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2000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自2001年该法实施以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20多年来,社会语言生活发生深刻变化,法律实施面临新形势新任务,语言文字工作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有必要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法律作出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负责人指出,修订后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坚持问题导向,适应实践发展,巩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完善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规定,为更好发挥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修订后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共五章、32条。主要从四个方面作了修改。详情🔎(全媒体记者 朱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