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后完全丧失清偿能力?#破产法是化解债权冲突的必由之路# 】#消费者维权为何如此艰难#
消费者维权为何如此艰难?面临欠债不还,有时候,“先下手为强”的抢先立案并不管用。
预付费早教机构倒闭,消费者们陆续来到法院立案,在企业微弱的清偿能力下,形成挤兑——消费者无法获得退费,而企业及其经营者也将因众多诉讼而背负不良信用记录,或成为僵尸企业,或影响未来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欣新教授说:“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时候,要想解决多数债权人的债权竞合、债权之间的冲突,并且在这种情况之下,对债务人权益也给予一定保障的话,那就一定要有一个新的法律,那么这个新的法律就是破产法。”
企业破产法是一部债务清理法,让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进而通过破产清算使其彻底退出市场,或者对具备条件的债务人通过破产重整与和解程序,使其重新再生。
#企业破产法首次全面修订# http://t.cn/AX4SOaZ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