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 25-12-28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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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因林地耕地之争站上被告席#】#因红头文件复耕因改变土地用途被告#因为种地,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的农民刘华云站上了法庭被告席。

罪名是非法占用农用地。公诉人指控,这些土地在当地林业公司(林管局)的林权证范围内,属于林地(农用地包括耕地和林地),农民耕种改变了土地用途,损毁了林地,涉嫌非法开垦。

“我认为这块地是耕地,我没有罪。”法庭上,面对法官问话,刘华云反复强调。这也是涉案农民的共同想法,他们认为,自己的土地在乡政府上了土地台账,缴纳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领取惠农补贴,并且被划入耕地保护红线,已经是耕地。

庭审中,刘华云被认定违法开垦的面积为25.42亩。这是她从2012年开始,每年春耕都往外多犁几垄,扩出来的地。当地人把这个叫作“拱地头”,是一种隐蔽性很强的扩地边行为。

2018年,刘华云“拱地头”被发现,后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还交了25000元的罚金。

这次“非法开垦”更直接的原因,是2024年旗政府曾发文,要求严禁耕地保护红线内的耕地弃耕撂荒情况出现。包括刘华云在内的多位农民看到这份文件后,才复垦了此前被没收的、已经长满荒草的地块,导致再次被抓。最早参与辩护的一位律师告诉@新京报 记者,仅他团队就代理了十几起类似案件,而此次涉案土地的面积,预估达到数万亩的规模。

而林业公司判断地类的重要依据,是林权证——包括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的所有权,涉案土地均在林权证范围内。同时,林业公司提供的2002年国家林业二类调查数据,显示这些地块属于“人造未成林地、宜林荒地”。1996年原林业部颁布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提到,林权证是处理林权争议的依据。

刘华云并不了解这些,她这次复耕的直接原因,是一份政府的红头文件。2024年,鄂伦春旗政府多次发文,协调或要求确保耕地保护红线内耕地耕种。其中,5月发布的《关于确保耕地保护红线范围内耕地有效耕种的通知》,要求“严禁耕地保护红线中耕地弃耕撂荒情况出现,请各驻旗森工公司核实林权范围内管护地(曾涉案地块)耕种情况,确保管护地内耕地有效耕种。”

眼下,刘华云们在等待判决,问题之下的林耕矛盾,也在等待解决。全文: http://t.cn/AX4Cpsw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