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敞 25-12-29 08:34

这两年盛行一种理论:“不要干涉他人因果”,鼓励大家做一个“自了汉”,对此我不甚理解。也许这是从一个人不要破坏野外食物链来的,你从狐狸嘴里救下一只野兔,表面看是挽救了一个弱小的生命,但在看不见的地方,可能有一窝小狐狸会被饿死。

可是身为人,处于的环境是社会环境,你本身就是其中一环,你的作为和不作为本身都在形成因果,何谈“不干涉他人因果”?

如果都这样做,世界上还有什么是善事,什么是恶事,袖手旁观的态度,有时就是薄情寡恩,冷血自私。身为一个人,就是需要勇于改变眼见的“因果”而自为新的“因果”。

当然也有过度的,比如强迫别人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那是因为他本身就有一种心理疾病,要在别人身上实现他的理想,那是极端的例子,可以不论。除此的话,还是应该给一切弱者多一点援手,这样才是做人的意义。

唯一应该提点自己的,也许只是“干涉”的尺度和边界,平等地尊重别人也有自主思考,有选择自己成为什么人,如何生活的权利。而自己,事已做完,话已说过,适可而止,不要执着便好了。

比如“烂泥扶不上墙”,判断是否烂泥之前,还是要扶一下,真扶不上,也许是他有问题,也许是你功力不够,放过彼此,让他有下个因缘可以进来。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