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警官回应作秀质疑##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摄影大赛一等奖作品被指AI生成#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院长#通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念军枉法裁判
傀儡式裁判?司法公正何在!
我,一介普通公民,满心期待着法律能为我主持公道,怀揣着铁证,手捧着《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民法典》及相关条文,将那犯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被告官*告上法庭。那被告主观明知,客观实施,结果造成我的损失无法挽回,是诈骗链条上的同伙犯。刑事上一分没退赔,完全符合民法典187条,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责任,1168条与主犯承担连带责任。
然而,我等来的却是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驳回了我的起诉。令人心寒的是,裁判文书里,翻来覆去就依据一条法条——《民诉法》第122条,第157条,生硬地判定不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
我不禁要问,为何对我所依据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视而不见?这部特别法,其立法目的本就是为了应对电信诈骗这类复杂犯罪,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在法律适用上理应应被采用。但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完全不顾我的合理诉求,对这一关键法律只字不提,这难道不是明显的法律适用错误吗?
我不禁怀疑,他们究竟有没有认真学习《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有没有将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放在心上?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看似依据法律条文,实则对我的核心争议避而不谈,冷漠且敷衍。这不是公正的审判,而是一场对法律尊严和公民权益的公然践踏!所谓的人民司法,本应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可如今却让我如此绝望。到底何时,才能有真正公正的裁决,还我一个公道?@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刑侦局 @凤凰网 @新浪新闻 @中国长安网 @四川高院 @通江县人民法院@巴中中院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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