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司法实践里,性同意是完全同其他因素剥离的,是具有即时性的。
收你的钱不等于性同意,确认恋爱关系不等于性同意,邀请你到家里同居不等于性同意,把自己脱光了要你睡一张床不等于性同意。
过去的同意不等于现在同意,现在同意不等于未来同意,即每一次性行为的同意是独立的。昨天同你干了一炮,不代表到第二天早上同意再来一次。第二天早上主动和你来了一次,不等于昨晚那一次同意。
将性同意从金钱、情感关系、历史行为等因素中彻底剥离,强调其独立性和时效性,是保障公民性自主权、打击性侵犯犯罪的法律进步的鲜明体现。虽然在具体案件中面临证据认定的挑战,但这一原则方向现在是明确且不可动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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