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遗嘱在一人去世后能改吗#】陈老先生与老伴郭女士育有四个子女。其中,大儿子早年夭折,大女儿平日工作繁忙,日常陪伴与看护的重担,全都落在了小女儿身上——她不仅每天上门照料父母的饮食起居、购置生活用品,还一同帮忙照看二儿子的孩子。2013年,两位老人共同订立了遗嘱,将双方名下的房产给大女儿、小女儿和孙子。
共同遗嘱签完不久,郭女士就去世了。一年后,感念小女儿始终如一的照料,陈老先生又写下了一份新遗嘱,决定将房产都留给小女儿一人继承,对于老人的这一决定,大女儿和已经成年的孙子也都非常认可。2019年,陈老先生离世,小女儿准备办理房产过户,老人的大女儿和孙子都愿意配合办理相关手续,但二儿子却提出异议,并且拒绝配合过户。一人去世后,另一人修改夫妻共同遗嘱有法律效力吗?小女儿能根据遗嘱继承房产吗?戳↓↓↓ http://t.cn/AX48Pj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