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覺新語30:米帖疑雲
清乾隆年間,徽州府設文獻雅集,郡守好古,廣徵名跡,以耀一時之盛。時有江右舊藏,自京師內府假出,名曰某公《行書三札》,書在素帛,字勢勁利,觀者如堵。守乃置之正廳,張榜曰“真蹟”,四方士子、商賈、里老,咸往瞻仰,嘖嘖稱奇。
然市中有老書估,姓程,素以鑒賞自負,入廳一望,低首良久,乃私語曰:“此字雖似,然墨色如新,紙帛不老;且印章下壓於筆畫,非古人章法也。”其徒聞之,竊傳於市。未幾,議論蜂起,有曰“真”,有曰“贗”,紛然若鼎沸。
郡守聞之,大不悅,急召典守吏責曰:“此物所自,皆有文移;但論借出,不論真偽。真偽之辨,非我任也。”遂命更榜以釋眾疑。然眾疑不息,反益喧譁。好事者復比對舊拓,指其筆不滯、墨不暈,曰:“古人米帖,行筆多枯潤相生,今此一味平塗,殆匠手耳。”又有巧辯者曰:“古法不可盡拘,或因保存得宜,故若新。”兩說相持,終不可決。
一日夜雨,廳中漏濕,帛面微起,墨不滲散,反成浮光。程叟見之,拊几而笑曰:“紙可欺目,歲月不可欺理。”語未竟,守已命人送客,封廳如故。
自是郡中士論大壞。或曰:官不辨書,非不知,乃不欲知;眾不求真,非不能,乃不敢問。書之一帖,而信義、制度,並為帛墨所掩矣。
沐之評曰:
真偽之爭,不在一帖;所爭者,在名分。以借為盾,以規為牆,則真假皆可懸空。久而久之,真不必真,贗亦不必贗,惟“說得過去”耳。斯風一成,雅道先亡,書畫不過為權責之飾物矣。詩雲:
一帖行書動郡城,真名高掛任人評。
墨新偏說千年在,章倒還稱古法精。
官守但循文案穩,士心漸失是非明。
他年再問風流事,只剩空廳雨後聲。
沐之乙巳冬月十二於海上愚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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