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愉yu
25-12-31 13:29

高度相似证明材料如下(我本人不太会做调色盘,复制粘贴文字太麻烦,我就自己截图,看了一上午,这是相应的证据)。

番茄官方已经判定,并将这本抄袭文下架,我认为我可以说“抄袭”二字,对于这个判定有疑问的,可以来私信我,至于那位番茄的岑月,请你向我道歉,也对所有喜欢粼粼和小郁的读者朋友们道歉。

写作耗费心血,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成就的,只爱上别人的文字,你的文字,是没有灵魂的。
抄袭者,永远不会在阳光底下走路 (图片上限是18张,但你抄得还远远不止如此)

发布于 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