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那点事儿 25-12-31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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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正元因“三中案”今天被判刑3年半 没收2.3919亿元】

据台湾联合报12月31日报道,国民党前主席马英九、前中投董事长张哲琛、总经理汪海清被控为在2005年12月、广电法规定的时限前退出媒体经营,贱卖中视、中广、中影股权与旧党部大楼,台北地检署2018年依证券交易法等罪起诉马等6人,一审除认定蔡正元犯刑法业务侵占罪、商业会计法不为记录致生不实罪外,其余5人皆无罪。案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天(31日)仍判马等5人无罪。'

本案被告包括马英九、张哲琛、汪海清、蔡正元、蔡正元的妻子洪菱霙、岳父洪信行。唯一有罪的蔡正元被台北地方法院依刑法业务侵占罪判3年6月徒刑,依商业会计法判6月得易科罚金之刑,并没收2亿8032万元(新台币,下同)犯罪所得,台湾高等法院今天撤销业务侵占及犯罪所得部分,但仍判蔡正元3年6月徒刑,没收2亿3919万余元,而洪菱霙则改没收4113万元,其余上诉驳回。

蔡正元、妻子洪菱霙被控将豪宅“日升月恆”借名登记在领航基金会名下,挪用基金会款项支付房款和装潢费,涉犯公益侵占罪嫌;洪菱霙、父亲洪信行另被控业务侵占、背信、洗钱等罪,父女一审无罪。

台湾高等法院行准备程序时,蔡正元指检方故意胡乱拼凑事实,控他严重侵害阿波罗公司、郭台强妻子罗玉珍、前中影副董事长庄婉均的利益,破坏交易安全等,毫无根据;另临时增加他公益侵占的罪名,一审已证明他没有公益侵占领航基金会的资金。

他说,庄婉均2006年5至8月期间,掏空中影公司7.5亿元,因中影也向银行贷款30亿,若无法弥补7.5亿元的缺口,银行会抽银根,公司会有倒闭危机;他当时身为中影董事长,为了救中影,动用个人所有资源,想办法弥补7.5亿元的缺洞,终于在帐面上弭平,让中影度过危机,他因此取得中影对庄婉均的债权,7.5亿元也变成他的负债。

不过台湾高等法院未采信蔡的说词,仍判他有罪。

发布于 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