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广玉 25-12-31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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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简单的民事侵权案,审了三年还在原地踏步,法律的公正,在大连就消失了吗?

大连樱桃树死亡案件,受损民户于可伟在2022年底起诉农资企业大连某龙公司,就是一起简单的民事侵权案,于可伟出具了涉事农资产品不合格(有隐性添加成分)的检测报告、樱桃树死亡和经济损失的鉴定,就是这么简单的案件,2025年都过去了,审了三年,居然还在一审重审中。

就是再不懂法的人,也知道这极不正常。

每次审理,法院都拖到最后才开庭,开完庭,每次都超过通常的审限了,几经延期才公布审判结果;大连金州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中措词前后矛盾,被告不要求申请重新鉴定,却又以被告不认可损失金额为由判原告败诉,如此荒唐,实为罕见。

到了大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官干脆认错了关键证据农药的保质期,在原告一系列有力的证据中,找到了一处微不足道的小问题,就发回重审。

再回到金州区法院,一审重审又是慢悠悠,至今没有结果。这么一折腾,3年过去了,案子还在原点。

且不论法理上的对错,想想看,为什么大连市、区两级法院偏要耗尽审理期限,每次都卡到最后时刻才审理、才给出审判结果呢?法律不是为人民服务的吗?这样费尽心机拖时间,是为了什么?

答案应该只有一个,拖时间只对被告有利。因为被告实力雄厚,经得住拖;因为在拖的过程中,可以做很多手脚,比如于可伟作为证据保证的樱桃园就被人为纵火了,大连公安局至今都没有破案。此外,跟于可伟同样遭遇的受损农户还有至少7户,如果于可伟的官司判了,其他农户也会跟着起诉。

所以,这官司必须拖,拖到农户撑不住,打不起官司主动放弃。

那么,到底是什么力量,能够影响到大连市中院、金州区法院、瓦房店法院都帮被告拖时间呢?

包括于可伟、张红在内的农户,遭受损失的樱桃园至今还在荒废,你们这样拖下去,这耕地是不是就一直废着,大连市政府就不管管吗?

在大连,还有司法公正吗?还有为人民服务吗?到底是在保护营商环境还是破坏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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