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秘迎首部监管规定# !压实责任追究,建全机制为履职“撑腰”】
A股市场迎来首部专门针对上市公司董秘的监管规定。
12月31日,证监会就《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称《董秘监管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过进一步厘清董秘职责范围、健全履职保障、完善任职管理、严格责任追究,以更好地促进董事会秘书积极履职、规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职行为。
董事会秘书作为上市公司的“关键少数”,是公司治理架构中的重要一环。但是,当前也存在少数董秘履职能力不足、履职受到干扰、履职不尽责等现象,影响了董秘制度功能的发挥。
《董秘监管规则》进一步做实了董秘的高管定位,明确其作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活动组织者、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监督者”、内外部有效沟通责任人的角色,同时,针对履职不畅问题,明确董事长负有协调配合的义务,若履职受到妨碍、合规意见未被采纳等,可直接向监管机构报告。http://t.cn/AX41I9L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