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超话]#原来漏诊要担责啊,海淀医学会的鉴定专家在法庭上宣称2022年9月1日我极大可能是肝硬化失代偿期,但是三甲医院西苑医院特需门诊肝病专家唐旭东院长,政协委员,曾参与审定《肝硬化腹水中医诊治指南》等,却诊断我是“脾功能亢进,肠功能紊乱,腹泻,脾虚湿困证”,四个诊断没有肝病诊断,且未开具任何确诊肝硬化所必须的腹部B超,生化检查等,肝硬化亦非疑难杂症,特别是肝硬化失代偿期具有明显的临床症状!
北京市一中院,海淀法院,海淀医学会均认定2022年9月1日的诊断“脾功能亢进,肠功能紊乱,腹泻,脾虚湿困证”等同于“肝硬化失代偿期”,胀气等于腹水,否则为什么所有诉讼费均由我承担,也未判决医方赔偿我一分钱!
特别是医方在庭后提交法院说明,说明口头告知了患者,未提供任何证据,包括告知签字录音等,结合医方未开具首诊肝病所必须的检查化验,足以证明医方是不实陈述!其行为证明其知道肝病专科医生漏诊肝病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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