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都酱呀 26-01-02 11:16
微博认证:海外新鲜事博主(韩国) 搞笑幽默博主

韩国爱豆演员林珍娜被入室抢劫,结果还被劫匪反诉杀人未遂?今天给大家从头到尾梳理整个案子

去年十一月有一名盗贼A某带着凶器闯入NANA(林珍娜)住宅,A某用凶器威胁在家中遇到的NA的母亲,并要求钱财,听到尖叫声后醒来的NA为了救母亲而出面,在此过程中与A某发生了肢体冲突。 NA因此受伤,母亲也被A某勒住脖子等受伤,接受了医院治疗,A某的下巴部位被凶器刺伤

警方表示,受害者受到了实质性的侵害,在防御过程中并没有对嫌疑人造成严重的伤害,所以判定受害者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NA考虑到A某的小年龄,考虑过从轻处理,A目前以特殊强盗伤害嫌疑被拘留了
但是!!

最近正在接受审判的A某忽然推翻了陈述。 A某主张:"犯罪当时没有携带凶器,也没有对受害者造成伤害。"并且把NA起诉了,他主张在压制过程中NA
施加的行为属于"杀人未遂"

为什么盗贼要反咬一口呢?
因为在韩国,抢劫伤害罪是比杀人罪法定刑的下限还要高的重罪,已经被拘留起诉的嫌疑人因杀人未遂等进行反诉,可能是为了在审判中引起正当防卫争议,减少刑量的战略。
也就是为了减刑!

而本来看A年纪小,想着从轻处理的NA,听到这件事之后,制定了"不能达成协议"的原则,NA方面计划,以A某为对象,动员诬告起诉等可用的法律措施,追究责任到最后!!
干得漂亮,这种人就该这样!

发布于 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