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可以无理由、随意开除员工,不用赔偿吗?
案例viaXinyu Chen:“有一种雇佣关系叫做at will employment,就是雇主和员工双方都可以随时终止雇佣关系而不需要任何理由。员工可以随时辞职,当天就结工资走人,不需要交接工作,不需要提前通知。雇主也可以随时将员工解雇,同样不需要理由,当天就结工资走人。
当然现实中,公司一般不会完全无理由开除人。即便有正当理由开除人,比如绩效不达标等,也得提防着不能被抓到把柄而被告歧视。比如一般来说不能开除孕妇,唯一的例外是大规模裁员的时候,由于不是针对特定员工的裁员,所以很难被定性为歧视。
法律并没有要求at will employment的雇主裁员要给补偿,但是大公司出于公司在业界的名誉,一般都会给补偿,有时候还非常丰厚。即便是绩效问题开除,也多少会给一些补偿。当然违反公司规定被开除是没有补偿的。小公司的话就不好说了,只要说自己公司经营困难,财务亏损,开人可以不给补偿,也没法告它歧视,反正也没钱赔偿。
与此同时,员工一般也不会无故突然离职,完全不交接工作。只要还想在这个行业混的,不至于败坏自己的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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