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根大葱 26-01-03 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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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元朝的行省制度也并不算是首创,也并不是忽必烈开始设置的,而是从蒙古第四位大汗蒙哥开始借用了金国使用过的“行省“,金国曾短暂使用“行尚书省”统治占领的汉地。忽必烈将尚书省并入中书省后,改称“行中书省”。

注2:“省”最早指的是皇帝的宫禁,唐时设尚书、中书、门下三机构,这些机构因为是设置在宫内,开始用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进行称呼。后面又开始将派驻到地方的机构也称呼为“省”,比如行尚书省,行中书省。

注3:汉武帝开始设“行部”制度(又称刺史部)监察地方,将全国划分成13个“行部”,之后魏晋南北朝又使用“行台”制度(又称“行尚书台),隋唐也曾设,不过唐初就废了。金朝时,改为“行尚书省”,蒙哥开始采用,忽必烈改称“行中书省”,这是整个“行省”的演化,所以行省制度并不是元朝独创。

⭕️明朝初依然沿袭元朝的行政区划,洪武九年废除行省,改为“承宣布政使司”,简称“藩司”。最后形成“两京十三司”的区划。(仅概括核心部分)

❗️注:“两京十三省”的称呼因为电视剧《大明1566》广为流传,但在大明朝的官方场合上,从皇帝到官员绝对不会用这个称呼,至于民间,我也同样不认为会有人找不自在。所以也只能算是近些年来的网络流行语吧。
朱元璋称帝后立刻废除了元朝使用的“路”,提升“府”的级别,同时将一些重要的“州”设为“直隶州”,这样就形成了三级区划和四级区划并行的结构。
布政司——府——州——县;(四级)
布政司——直隶州——县;(三级)
明朝不仅废除了元朝的行省制度,而且重新对行政区划的名称和范围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区别还是挺大的,大家可以比较一下图一、图二。

明代虽然不设“监察区”,却采用了“巡抚制度”,“巡抚制度”最早始于南北朝,唐宋时期偶尔使用,明朝宣德时开始采用,在景泰年间发展,最后定型于嘉靖,而且巡抚制度已经不仅是监察,民政、军务、司法都有涉及,取代“布政使”成了定制的封疆大吏。明朝的总督一开始仅是临时督办军务,后期也成了定制,形成了督抚并行的模式。

❗️清朝初年仍然延续明朝的“承宣布政使司”,康熙初年废除“布政使司”,改为“省“(不是行省),又将面积较大的“湖广省”拆分为湖北、湖南,将“江南省”拆为江苏、安徽,将陕西省拆为陕西、甘肃,形成了内地十八省。最终到1908年形成了内地18省+新疆+东三省。
附1820年地图图三

清朝的地方区划为了避免元朝使用五级、四级结构、明朝使用四级和三级并行结构的麻烦,统一使用三级结构:
省——府(直隶州)——县,(三级)

注:看清朝地图上还有直隶厅、厅、直隶州、州、道、司,感觉很乱,其实记住直隶州、直隶厅=府;散州、散厅=县,就可以了。“道”是监察机构,介于省和府之间,不是行政区划。

❗️民国就不用写了吧,民国初年废除“府、州”,采用“省— 道—县”三级结构,1928年再废除“道”,采用“省——道”二级结构。(院辖市、军政公署等就不提了,特殊形式)[闭嘴]
总结一下,自秦朝设立郡县制,到民国为止,地方区划不断的调整变化,但大的逻辑有两个:
❗️1.以“县”为基层区划作为核心管理单位,“县大治,天下安”。其它行政区划无非是是在秦“郡县制”的框架内叠床架屋。
❗️2.“始于郡县,终于郡县”,层级结构完成了两次大循环。
从秦实行二级结构,之后汉、南北朝开始膨胀,最多时达到四级,再到隋重新使用郡县制,完成了第一个循环,大概用了800年,如果从春秋战国开始使用“郡、县”算起(前650年左右),到隋朝再次使用郡县制,一共用了1250年左右。

从隋朝恢复二级机构,之后经历唐宋再次膨胀,到元朝达到5级巅峰,再到明清缩减,最后到民国恢复“省县”二级结构,又完成了第二次循环,大概用了1300年。

始于郡县,终于“郡县”。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