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拾穗人
26-01-03 12:46

关于安之兵拆迁安置纠纷的情况陈述

2025年12月31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投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乔二利(安之兵配偶)出具书面《告知书》,以“信访事项已有复核意见”为由,依据《信访工作条例》作出“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不再受理”的决定。此前,安之兵、乔二利夫妇多次向集宁区住建局及城投公司反映拆迁安置问题,均被以“弟兄间的家务事”“纯属无理取闹”为由回绝。相关部门未实质性解决问题,却以“不再受理”推诿塞责,若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安之兵夫妇何需反复信访?核心症结在于,城投公司及相关部门从未深入调查事实,仅凭内部人员片面之词敷衍答复,完全无视安之兵的合法诉求。
事实上,本案绝非所谓“家务事”,而是一起事实清晰的拆迁安置侵权纠纷,具体原委如下:
1. 商铺产权的实际归属
2004年5月6日,安之兵全款购置乌兰察布市蒙利达建材市场有限公司B段一层26号(99.51㎡)、二层26号(63.81㎡)营业房,总面积163.32㎡,购房收据至今留存。该公司法人为安之义,双方系“售卖方与购买者”的商业关系,并非家庭财产纠纷主体。此后,安之义将该商铺抵押至银行贷款且长期未清偿,导致2015年集宁区生态公园旧址拆迁时,商铺因抵押未解无法过户,名义产权仍登记在蒙利达建材开发公司名下。
为推进拆迁安置,安之兵以实际权利人身份在拆迁办登记备案并签订协议。安之义为避免安之兵因产权问题受损,将购房款认定为借款,以案涉商铺作为抵押,并就借款及以房抵款事宜办理公证。直至安之义清偿贷款、解除抵押后,安之兵才正式取得《房屋拆迁合同书》。
2015年8月10日,乌兰察布市蒙利达建材市场有限公司出具《证明》,明确“房产权归安之兵所有,因产权纠纷产生的相关债务由安之义负担,拆迁费、安家费等共计208000元由安之兵申领”。该《证明》直接证实安之兵的合法权利人身份,彻底驳斥“无理取闹”的不实说辞。
2. 安置房建设的违规侵权事实
安之义与案外人安之军、赵静的债务抵偿事宜,与安之兵的拆迁安置无任何关联:安之义以毗邻房产抵偿安之军债务,安之军又将该安置房抵偿给赵静。但城投公司在安置房建设中严重违反施工蓝图,造成多重侵权:
未按拆迁前“独门独院”的标准施工,擅自将安之兵与赵静的安置房合并为大套间,赵静提前拿到钥匙后私砌隔墙,导致安之兵的安置房无独立入户门、无二楼楼梯,完全丧失使用条件;
测绘机构出具错误测绘报告,将安之兵的房屋设计为“前窄后宽”的不合理户型,且安置房隔墙未按两户分界墙垛施工,竟从安之兵的窗户中间分隔,严重违反建筑规范;
相关部门无视上述违规事实,仍以“弟兄间的家务事”为由搪塞,甚至提出“共用入户门、楼梯”的荒谬解决方案,完全漠视安之兵的基本居住权益。
综上,安之兵作为合法的拆迁安置权利人,其权益因城投公司的违规施工和相关部门的履职不力遭受严重侵害。在合法诉求未获解决的前提下,安之兵夫妇的信访行为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正当举措。恳请相关部门摒弃推诿敷衍的态度,深入调查事实真相,纠正施工与测绘错误,切实解决安置房的使用问题,依法保障普通民众的合法权益。#乌兰察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建局##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活力乌兰察布 @活力内蒙古 @内蒙古综合新闻网 @工人日报 @内蒙古日报 @人民日报 @中国政府网 @中国新闻网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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