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书单##中国传统文化##东方美学#
《中国文化之美》
篇一 美在品格
★中和礼仪——吴飞
“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厦;有服章之美,谓之华。”唐代学者孔颖达的这两句话,非常深刻地揭示了华夏文明作为礼乐文明的美学意义。不同于古代希腊的城邦文明和现代西方的宗教文明,中华礼乐文明参照天地自然之节律,予以适宜的修饰,而形成辉煌灿烂的文明体。它的美不在于人为的创造,也不在于神恩的赐予,而在于返璞归自然。
传说远古帝王太昊伏羲氏仰观天文,看到日月交替,阴阳氤氲,自然成象;俯察地理,看到山河壮丽,草木繁茂,鸟兽栖息。伏羲氏有所感悟,根据天地自然的这些纹理画出八卦,并由此确定了最初的婚姻制度,也发明了最早的乐器瑟,这就是“礼乐”的发明,也是文明的开端。
在自然之中,最重要的是人性自然。喜怒哀乐之情,是人性的具体表现,千姿百态,变动不居,如何理解、诠释和规训人情,决定了各大文明的基本品格。所谓文明,并非人类将自己的创造强加在自然之上,而是在混沦自然中发现美好的纹理:“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文明之美,在于它最有序地反映了自然之美,自然能有多美,人类文明就可以有多美。
☆礼乐文化中的自然诗性
民国时期的冯友兰、李安宅等先生,曾把中华礼乐文明称为“诗”的文明,认为其中渗透着浓重的诗歌美学。前辈先生之所以用“诗”来理解礼乐文明,是为了区别于现代西方文明中笼罩性的宗教精神。宗教精神强调的是神的创造和超越,特别是把自然视为需要被超越和改造的。但中华文明不同,它不仅将自然视为文明的起点,而且当作文明的目的。人类文明的真正目的并不是超越和改造自然,而是回归自然。这一特点决定了中华礼乐文明的基本特征和美学境界:以文明与自然的和谐为最高标准。
《论语·雍也》中记录了孔子非常著名的一段话:“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孔子所说的“质”,指的就是自然,“文”指的就是人类文明的各种创造,包括文字、文章、文化、制度等。
中国人理解的文明,就是在自然的质地中发现纹路,然后按照这纹路进行文饰,使它更加华美有序。虽然经过文饰后的玉石更美了,但它仍然是一块石头,那些文饰并没有改变石头的质实,也不应该破坏自然,只是对它加以文饰雕琢。文明的意义,就在于文饰和加工粗朴的质实,但并不破坏自然。
所以,孔子这段话的意思是,我们的生活中如果只有粗朴的自然,没有多少文饰,那就会流于野蛮粗略,但如果人为创造的文明过多,胜过了自然,甚至损害了自然,那就过于做作,两种极端情况都不好,背离了人类应该崇尚的文明生活。最好的文明状态是“文质彬彬”,也就是自然与文明相和谐匹配,做到这样才算君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