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_韩潮 26-01-04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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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去了@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咨询了法院窗口的同志,关于这个案子我有没有什么司法救济途径。

同志:你这个案子,钱转到你们公司了,法人、股东担责不是很正常吗?

我:一分钱没到公司帐,我和法人都不知情。

同志:那这个判决…

我:那我自己有没有上诉权

同志:照这个判决来说你没有权利上诉…你只能等公司上诉继续申请第三人了。

我:那到了执行阶段,我有没有司法救济途径?

同志:那你去楼上问问执行庭的同志吧…我不大懂…

上楼…

我:您给我看看,这份判决,到执行阶段会不会牵连到我。

执行庭同志:目前看这个判决,原告很可能会追加执行你。

我:那我有没有什么司法救济途径?

执行庭同志:到之后追加你的时候,会有一个执行异议之诉,你可以打一下。

我:………

有人可能会问,是西青法院判的,不应该去@天津一中院 咨询么,我为啥还去西青法院,因为这个案子是西青法院的一个分庭开的。

我现在是属于哑巴吃黄连了,脑瓜子嗡嗡的,人在家中坐,百万负债(八十四万本金十几万利息)天上来,太搞笑了…

补充一下:曾经有个法官说过一句话,一张白纸上盖了个公章,给别人,别人写啥你都得认,这句话是个玩笑哈,因为我没录音,与以上无关哈!

发布于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