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多次考核末位遭解雇后胜诉#【#企业末位淘汰裁员被判支付赔偿金#】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明确“末位淘汰”不能作为合法解雇依据。案件中,周某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因多次绩效考核排名靠后,被公司以“不胜任工作且培训后仍不能胜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周某申请劳动仲裁胜诉,公司起诉后仍被判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
法院指出,“考核末位”是排名机制下的必然结果,与“不胜任工作”无必然关联,后者需结合劳动者实际工作能力、表现等多因素综合判断。用人单位享有用工自主权,但制定考核制度需合法公示,保障员工申诉权;对排名靠后员工,应优先采取调岗、培训等改进措施,而非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方可解除劳动合同。#男子网贷15万要买金条送老婆放床底# @陕视新闻 (北京二中院 编辑:李颖辰) http://t.cn/AXbbbiw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