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伙合同纠纷的难。
承蒙当事人信任,委托我代理合伙合同纠纷一案。
如果要给民事纠纷中的各类型案件排一个难易程度等级,那么合伙合同纠纷/投资合作协议纠纷一定是名列前茅。
1、在事实层面,大部分合伙仅有口头约定或简单书面协议,对出资、分工、利润分配、亏损承担、入伙退伙等关键事项约定不清;并且在运营期间,普遍缺乏规范的财务制度,收支凭证不全、账本缺失或由一方单方掌控。
2、在法律层面,在审理未经清算的合伙纠纷时,对于能否直接受理、如何启动清算、如何分配财产等问题,缺乏统一、明确的裁判标准,“同案不同判”风险较高。特别是合伙清算,一般需要全体合伙人配合,提供全部账目凭证。在已经发生矛盾、互不信任的情况下,合作清算几乎不可能。司法实践中,法院可以组织清算,但过程复杂、专业性强、耗时长久,且若原始资料缺失,清算也可能无法进行,导致案件陷入僵局。
而破局的方法,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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