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录 26-01-04 18:18

【第22个无罪:诈骗案从判决11年到无罪】
2025年12月31日港商张浩诈骗罪/挪用资金罪不起诉决定书今天送达,这是我第22个无罪,港商张浩从判决11年3个月、羁押900天,到无罪,实现了逆风翻盘,重启人生,祝贺张浩及家人!感谢依法办案的法官、检察官!
2019年张浩和其他2名股东在广西梧州岑溪开办碎石加工公司,因股东纠纷反目成仇,其中一位称兄道弟的股东报案称被张浩诈骗100万元,2021年7月13日张浩被刑事拘留,2023年3月31日一审判决张浩诈骗罪11年3个月,全家陷入绝望、崩溃,家属紧急向徐昕律师求助,徐昕律师推荐我与王任飞律师作为二审辩护人。我们研究案子后认为这100万元经3个股东在股东群反复确认为投资款并在清算时也确认为投资款,根本未被张浩非法占有,根本不构成诈骗罪。
辩护人、张浩及家属坚决无罪辩护,经反映控告争取到二审开庭,二审激烈开庭一天,庭后我与审判长沟通,并把我承办的福建柯总合同诈骗罪无期,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裁定书、取保候审决定书、释放证明提交给审判长,要求张浩案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同时也取保回家。2023年12月19日,梧州中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同时取保候审张浩,羁押了900天的张浩终于劫后余生,和家人团圆,恍如做梦。
2024年9月11日,岑溪检察院变更起诉为挪用资金罪,量刑在3年以下,表示如认罪认罚,可“实报实销”,我们辩护人则要求撤诉,对张浩不起诉。2024年11月19日重一审开庭,辩方猛烈反扑。2025年5月我把福建柯总合同诈骗无期改判无罪的判决书寄给法官,与法官电话沟通,鼓励法官象兄弟法院福建高院一样判决张浩无罪。2025年12月19日岑溪检察院撤回对张浩的起诉,3天后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起诉,2025年12月31日,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至此,这场长达4年半的刑事追诉以张浩无罪告终。
目前诈骗类案我已5个无罪,梧州张浩诈骗案从判决11年3个月到不起诉,福建柯总合同诈骗案从无期改判无罪,忻州闫某星诈骗/合同诈骗案从2年改判无罪,上饶占某林骗取贷款案判决无罪,六盘水医保诈骗认定无罪。
人生常有不公、冤枉、横祸、背叛、出轨,只有逆风翻盘,才能重获新生。
祝福张浩。
今天是个好日子,新年上班开工第一天就送达我第22个无罪,特地在昆明滇池海埂大坝,最著名的红嘴鸥观鸥点,鸥群密集,人鸥共舞,祝新年好运,万事如意,天下无冤,更多无罪!

发布于 云南